滁州低保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包括哪些?

导语 滁州低保政策中规定的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具体包括哪些呢?滁州本地宝小编为你收集相关信息。

  (1)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享受的各类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费,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突出贡献人员,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奖励金,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

  (2)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3)因工(公)负伤人员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4)在校学生获得的奖学金、助学金、生活津贴、困难补助等;

  (5)计划生育奖励费、独生子女费;

  (6)住房公积金、廉租住房补贴;

  (7)丧葬费;

  (8)临时性的社会救助款物;

  (9)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其他不应计入的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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