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来源
导语 滁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来源包括哪些方面?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滁州本地宝为你带来相关信息。
第五条 城乡低保资金的来源包括:
(一)中央、省、市、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低保资金;
(二)城乡低保资金财政专户利息收入;
(三)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
第六条 每年初,市、县(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核定的城乡低保对象人数、实际补差水平、保障标准调整和一次性补助发放计划等因素,编制年度城乡低保资金预算。预算总额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基数(不含一次性补助和预拨经费)的差额部分,应全额列入市、县(区)财政预算。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城乡低保资金缺口时,市、县(区)财政部门应通过追加预算及时予以弥补。
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城乡最低生活保睹任务安排必需的工作经费,确保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 省财政建立城乡低保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根据各地城乡低保人数、实际补差水平,城乡低保管理绩效等素,给予必要的补助。省级补助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省级补助资金=[城乡低保人数*全省人均补助标准*市县实际补差水平/全省平均补差水平]+管理绩效奖励。
全省人均补助标准=可分配资金总额/城乡低保人数*调整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