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

导语 安徽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自2009年1月1日实施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具体的内容请关注滁州本地宝为你带来的相关信息。

  关于进一步做好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

  卫妇社秘〔2012〕130号

  各市卫生局,广德、宿松县卫生局,省妇幼保健所:

  2009年,省政府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民生工程,我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卫妇〔2009〕54号,以下简称“意见”),自2009年1月1日实施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各地认真贯彻,扎实推进,2011年底全省免费婚检率已达70%以上。今年,省财政将每对婚前医学检查补助标准提高到180元,检查项目有所增加。为规范全省婚前保健服务,提高婚前保健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婚前保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落实。

  一、增加婚前保健服务内容

  在继续实施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和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内容的同时,新增男、女婚前医学检查艾滋病免费检测项目。 婚姻登记当事人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时自愿增加的检查项目,须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付费。

  二、加大婚前保健宣传力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要运用各种宣传网络和媒体,广泛深入地进行生动形象、通俗易懂、内容丰富、面向全民的健康教育,逐步建立婚前保健是优生优育第一关口的公众观念,使公众了解婚前保健的主要内容和对自身的益处,提高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积极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为自己的生殖健康,为下一代的健康,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在把好婚姻登记准入关口的同时,要加强对每位新婚对象进行婚前保健知识的宣传和不婚检可能后果的告知,使婚前保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改进婚前保健服务模式

  坚持便民原则,实行婚前保健服务机构与婚姻登记机关“一站式”服务模式,创造条件,整合资源,开展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建立集婚姻登记、婚前保健服务于一体的婚前保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参加婚前医学检查,为婚姻当事人提供科学化、人性化、规范化的免费婚前保健服务。

  四、规范婚前保健服务行为

  婚前服务机构要按照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科学设计婚前保健服务流程,规范婚前保健服务操作,不断改善服务条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提供科学、周到的婚前保健服务。要认真逐项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表,根据检查结果对婚姻当事人提出相关医学意见,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要加强对从事婚前保健的工作人员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保护婚姻当事人的隐私,不断提高婚前保健工作服务水平,确保婚前保健服务优质到位。

  五、积极争取部门配合

  婚前保健工作涉及多部门,各地要根据“意见”的精神,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争取部门支持,切实加强对婚前保健服务工作的领导,建立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互通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六、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婚前保健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实行统一建档、统一信息管理,与围产期保健信息相衔接。要严格免费婚前健康检查经费管理,专款专用,专帐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婚前保健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加强项目管理,保障免费婚前保健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